1、毕业班:在每年10月中旬提供每位学生两份原始成绩单,用于找工作或考研参考,由班长统一领取(毕业前不再提供临时使用成绩单)。
2、交换生或因私出国成绩单: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学院在周一、周四全天,及时提供,随时办理,办理前各系应提供交流学生名单。
3、辅修报名成绩单: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,学生个人提供(不得涂改,否则按规定追究责任)→教务秘书确认成绩单后签字或盖章→交到教务主管处盖教务成绩专用章。
4、各专业交流学生成绩单:各系、中心秘书根据学校的名额,以教研室及教务处批准的名单为主,随时办理,秘书提供此批次学生名单,集中打印,集中盖章。
5、其他用途成绩单:如有入党或助学贷款其他用途的学生,根据书院辅导员提供证明或名单,随时办理。
6、正式成绩单:教学秘书在毕业生答辩后一周内进行整理打印,可为每位毕业生提供一份完整的盖章成绩单。
7、对其他相关的教学档案由教学秘书统一保管以便归档。
注:英语专业学生办理在:外文楼A-203;
日语、法语专业学生办理在:外文楼A-917;